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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霸凌防治專區

    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專區

   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

    專區說明

    為建構安全、尊重及友善的工作環境,本機關依相關法令訂定 「職場霸凌防治、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」,明確規範職場霸凌之定義、 防治責任、申訴程序及調查機制。

    本專區提供完整政策說明與申訴相關資訊,協助同仁於遭遇不當對待時, 能夠即時、安心地尋求協助與正式處理管道。

    目標與適用對象

    • 預防與杜絕職場霸凌行為,保障員工身心健康。
    • 建立明確、透明且公正的申訴與調查制度。
    • 提升主管及同仁對職場霸凌議題之認知與因應能力。
    • 本機關公務人員、聘僱人員及依法從事公務之人員均適用。

    申訴方式與流程

    1. 申訴人得由本人或委任代理人,填具職場霸凌申訴書。
    2. 透過申訴管道提出申訴(電話、傳真或電子郵件)。
    3. 本機關收受申訴後,將依法召開防護委員會審議。
    4. 受理後成立調查小組,秉持客觀、公正原則進行調查。
    5. 調查完成後,以書面通知申訴人及被申訴人調查結果。

    申訴過程中,申訴人之身分及相關資料均依法保密,並提供必要之保護與協助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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