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鑑定應備文件
- 鑑定交通事故原因申請表.pdf/鑑定交通事故原因填寫範例.pdf
- 身分證明文件:
- (1)事故當事人、配偶辦理:請附身分證或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1份
- (2)父母子女辦理:請附辦理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與當事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
- (3)車輛所有人(車主)辦理:請附行車執照正反面影本(如為公司申請,請於申請表之申請人欄位填列公司名稱並蓋公司大小章)及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
- (4)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辦理:請附辦理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與當事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
3.鑑定費用每案收取規費新臺幣3000元整
申辦方式
- 前述申請或撤銷鑑定事項可臨櫃或郵寄或便民一路通一次就GO辦理
- 採郵寄申辦鑑定者,請填妥鑑定交通事故原因申請表,連同匯票(匯票抬頭: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)及相關應備文件寄至本會辦理
撤銷鑑定應備文件
- 撤銷申請書.pdf/撤銷填寫範例.pdf
- 退還規費申請書.pdf/填寫範例.pdf
- 繳費收據(正本)
- 申請鑑定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
- 提供郵局或銀行之存摺帳號影本1份(屆時以匯款方式轉入帳號)
便民一路通 一次就GO
1.線上申請鑑定
(需有讀卡機、自然人憑證)
2.行車事故鑑定(無法鑑定)(撤案)退款申請
(無需讀卡機,需上傳相關證明)
本會銀行帳號
戶名: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
銀行代碼:0162209 高雄銀行建國分行
銀行帳號:220103-067340 (匯款單上請註記"姓名")
匯款後請務必傳真繳費證明(內含匯款銀行及匯款帳號後4碼)並註明"姓名"
傳真電話:07-2298317